8月26日,國土資源部發布了“2012年度全國礦產開發利用年度檢查情況”(下稱:年檢情況),截止到2012年底,應當參加年檢的礦山95268個,實檢94605個,年檢率99.3%,比上年度提高了3.3%;年檢不合格礦山4380個,不合格率為4.6%。
據介紹,2012年年檢重點檢查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及“三率”(開采回采率、選礦回收率、綜合利用率)情況、礦山儲量動態監測、采礦權標識牌、礦產資源補償費繳納、土地復墾、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14項內容。
年檢情況指出,截止到2012年底,全國31個省、直轄市、自治區中應當參加年檢的礦山總數為95268個,除建筑用磚瓦石材外,煤炭、鐵礦、水泥用石灰巖、金礦、螢石、鉛鋅、銅礦山分列應檢礦山數前7位,約占總數的24%。
應檢礦山中,實檢94605個,年檢率為99.3%,較上年度提高了3.3%,抽檢18926個,抽檢率19.9%。在應檢礦山中,貴州、四川、云南三省的應檢礦山數量排名前三,分別為7791個、7601個、7515個,約占總數的24%。
全國礦山年檢數據顯示,應檢礦山中86855個礦山設立了采礦權標識牌;81743個礦山提交了儲量年報;88931個礦山填報了統計表;90404個礦山開采回采率達標。
全國礦山年檢中不合格礦山有4380個,不合格率為4.6%。其中,僅西藏與天津市的礦山年檢為全部合格,而上海市、黑龍江、福建省礦山年檢的不合格率高居前三,且均高達兩位數,分別為13.95%、13.43%、11.67%。
據年檢情況介紹,4380個礦山年檢不合格,原因主要是不參加年檢、采礦許可證過期且尚未辦理延續(注銷)手續、不辦理未按規定繳存地質環境治理保證金、存在違法開采等。
數據顯示,通過此次年檢,注銷采礦許可證848個,吊銷采礦許可證32個,追繳礦產資源補償費27640.38萬元,罰沒款11319.63萬元,沒收礦石32.5萬噸,移交司法機關刑事處罰64起,發現并取締非法采礦點573處。